根据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相关考核要求,2020年我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十三五”约束性目标为PM2.5浓度较2015年下降20%,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2.9%;年度考核目标为PM2.5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为78%;年度奋斗目标为PM2.5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为81%。
北极星大气网讯:记者20日从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20年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日前出台。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要求,我市今年力争PM2.5浓度较2015年下降20%,全市共安排工程治理项目2712个,数量居全省第一,比2019年增加280%。
根据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相关考核要求,2020年我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十三五”约束性目标为PM2.5浓度较2015年下降20%,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2.9%;年度考核目标为PM2.5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为78%;年度奋斗目标为PM2.5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为81%。
2020年,苏州市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目标为,全市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比2015年分别削减25%、22%、22%。各市、区空气质量改善考核目标要求“只能向好,不能变差”。
根据上述目标,全市共排定工程治理项目2712个。日前,市政府已将全市2020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进行分解,下发到各地各部门,各项整治任务全面启动。
相比去年,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更侧重系统和精准化治理,确保工业炉窑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全覆盖,突出重点敏感区域微环境治理,加强部门专项整治联动,强调压实地区属地治气责任。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朱健表示,今年启动的2712项工程治理项目主要涉及工业炉窑和锅炉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钢铁超低排放评估、码头堆场扬尘防治、加油站油气回收、乡镇(街道)监测能力提升等多个方面。
据悉,苏州市257台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气锅炉年内将全部完成低氮改造。我市还将全面排查化工园区及纺织印染、涂层、工业涂装、汽修喷涂等产业聚集区,全面完成1574项VOCs无组织排放和综合治理项目。年内试点建设2个汽修行业集中喷涂中心,推进集中喷涂共用共享。全面完成202家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建设任务,年内完成11家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试点工作。
今年苏州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强化六个方面的管理措施: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和工业炉窑治理,强化钢铁行业超低排放评估和电厂排放控制,强化高污染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管控,强化扬尘治理、扬尘控制水平,强化大气环境质量优化提升合作,强化大气环境专项治理。年内重点开展工业深度治理、移动源污染攻坚、扬尘整治提升、科学精准治气四方面共14项大气环境治理专项行动,特别是针对影响机动车污染最关键的油品问题,提出全年度打击劣质油品专项执法行动,加强重点企业用车监管,按计划承诺抓紧淘汰更新高污染运输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