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随著生态文明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人们的环保观念越来越强。随著我国经济发展,人民的生活追求从温饱到小康,现已经转化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并且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产生了矛盾。而这美好生活中,就包括了很重要的「绿色」、「生态」的需求。
从我国碳排放的结构来看,90%来自于能源活动(其中主要是燃料燃烧),而其余主要为工业生产(非金属、化工和冶炼是主要来源),为实现目标所需要采取的举措不言而喻。此前,多地政府 工作报告释放出持续加码绿色发展、做大做强环保 产业的信号。不少省份明确提出发展绿色经济,并勾勒出详细「施工图」,其中「碳中和」成频繁出现的热词,能源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等成为地方布局热点。
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设计正加快推进
面对如何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兼顾的问题,事实上早在多年前,中央就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理念。规划先行,是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前提,也是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的顶层设计。从2020年9月的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到12月举行的气候雄心峰会,我国多次表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知道意见》明确,将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意见还提出,到2025年, 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
值得一提的是,为打造加强生 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有力法律武器,现也已形成民事结合刑事法律制度的「组合铁拳」。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环保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方式,将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如已经实施的民法典,在物权编、 合同编、侵权责任编中,对民事活动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提出了具体要求。尤其在侵权责任编「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一章中,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规定了较为完备的民事侵权责任制度。而在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将污染环境罪的法定最高刑提高至15年有期徒刑,并以犯罪情节作为从重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并将环境影响评价造假、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加大对环保领域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犯罪等规定。与此同时,3月1日正式施行的《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也明确,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范围和类别、规范申请与审批排污许可证的程序、加强排污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法律责任。
此外,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透露,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聚焦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我们连续三年先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持续推进生态环保领域的执法检查,运用法治方式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力推动了生态文明理念、生态环保法律深入人心,凝聚起建设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美丽中国的法治力量。3月15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提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3月18日,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召开碳达峰、碳中和专家座谈会表示,下一步,环资司将进一步深化论证研究,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设计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