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政策的引导,城市的发展,各种建设工程规模不断扩大,建筑工地如何有效抑制扬尘污染、净化空气质量,一直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难题。那么工地扬尘监测的标准值是多少呢?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规定了PM10的年平均和24小时平均排放浓度限值,其一级标准分别是40μg/m3、50μg/m3,其二级标准分别为70μg/m3、150μg/m3:PM2.5的年平均和24小时平均排放浓度限值,其一级标准分别是15μg/m3、35μg/m3,其二级标准分别为35μg/m3、75μg/m3;TSP的年平均和24小时平均排放浓度限值,其一级标准分别是80μg/m3、120μg/m3,其二级标准分别为200μg/m3、300μg/m3。
河北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规定PM10的监测点浓度限值80μg/m3,达标判定依据≤2次/天。
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规定城镇建成区TSP 连续5min平均浓度限值为0.8mg/m3,郊区及农村地区TSP连续5min平均浓度限值为1.Omg/m3。
陕西省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 1078-2017)规定拆除、土方及地基处理工程施工阶段TSP小时平均浓度限值≤0.8mg/m3,基础、主体结构及装饰工程施工阶段TSP小时平均浓度限值≤0.7mg/m3。
上海市建筑施工颗粒物控制标准(DB31 964-2016)规定一日内颗粒物15分钟浓度均值超过监控点浓度限值的次数≤1次/日的颗粒物监控点浓度限值为2.0,一日内颗粒物15分钟浓度均值超过监控点浓度限值的次数≤6次/日的颗粒物监控点浓度限值为1.0。
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规定拆除工程/土方开挖/土方回填阶段TSP自监测起持续15分钟监测点排放限值为600μg/m3、900μg/m3(地区不同要求不同),其他工程阶段TSP自监测起持续15分钟监测点排放限值为250μg/m3、350μg/m3(地区不同要求不同)。